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大附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南通市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定于2011年11月进行。发证注册对象为2011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通卫医[2009]11号)规定执行。

  二、集中审核注册期间,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等事项的人员,可一并办理。注册情况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和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点击链接。

  三、通卫医[2009]11号文件、注册相关申请表以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可至南通市卫生局网站。

  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