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1]15号

  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及各报名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9号)要求,为做好西安市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二、报名时间

  从2011年12月5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中午12:00止。

  三、报名方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同时考虑到本地区考生的实际情况,我市仍将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凡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应按单位归口到区、县人社局及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报名。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可自行确定本区县、本系统报考人员的报名方式,部属驻地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无主管单位的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报名方式。

  2、确定现场报名的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和现场报名点(详见附件1)应提前领取《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以及《考试报名表》,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报考信息及费用汇总后,报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逾期未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该单位或报名点负责。

  3、选择网上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的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5456552)。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考条件及填写(填涂)信息负责,如实填报。凡在职称考试中违纪,被做出;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未达到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误报并通过审核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点和网站只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完整,不负责考生的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工作。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职称外语每人每科收费45元。

  五、相关说明

  1、语种和专业设置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3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晋升职称的要求,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考试。

  考生应试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2、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3月24日至3月29日中午12:00前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且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应提前与原报名处联系,于3月29日12:00前领取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或未领取准考证的,或因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试成绩将于2012年5月31日前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