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2013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标注》

  (二)外语、计算机成绩和免试条件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应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进一步加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与材料上报的管理

  (一)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业绩和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展示;严格执行申报人员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申报相关材料。

  (二)各市、地卫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查。要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一是要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聘任、继续教育、卫生支农、外语、计算机和专业技术考核、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二是要对材料的填写(包括签字和盖章)项目,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漏项(包括缺页、缺章、缺少签字)现象发生;三是要对材料真实性予以认定,并负责任的在相关材料上签字,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对破格(县、乡、社区机构)申报人员,要严格进行审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要逐项审查,对其身份进行认真确认,;县、区编制部门”栏,必须要由审查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