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职称论文发表,发表职称论文是职称评审中必须经历的一个环节,很多人对职称论文发表要求不是很清楚,或是写好职称论文不知道如何发表,今天360期刊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职称论文发表有哪些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平顶山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总 则

  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本条件适用于全市从事工程系列的民营企业在岗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分 则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从事与工程专业相关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以及取得相关注册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限制,均可自主申报。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定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评审主要考察参评人员资格、能力经历、业绩与成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真实有效;答辩主要考察参评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是否具备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4.中专及同等学历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5.高中及以下毕业至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

  6.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8.拥有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人员,执业资格须注册满一年,且从业单位和注册单位一致。

  9.已经取得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工程类其它专业工程师,不受年限限制。

  以上任职年限及工作年限均截止到当年9月30日。

  三、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二)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参与完成2项以上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或参加过2项以上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可行性研究的编制,或承担过2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

  (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2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

  2.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励1项。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2 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4.作为完成人,撰写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完成人,撰写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厅)级批准并组织实施。

  6.作为完成人,组织实施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7.作为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企业标准、规程2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8.作为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或完成2项引进技术项目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企业效益突出,直接主持或管理的本企业项目(如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著名品牌等)获得1项省辖市(厅)级以上相应称号。

  10.参与的项目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

  11.参与的项目获得省级;中州杯”奖(省优良工程或用户满意工程)。

  12.个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工程领域各类大赛优秀奖。

  13.参与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以上(附工程合同、组织设计文件、验收报告等),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4.作为完成人,承担过一项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且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15.独立编写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注明参与工程名称、施工时间、规模等情况,并提供交工资料),或本人编写通过专家论证并已实施的专项技术方案。

  16.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

  17.其他在本系统、本行业有影响力奖项、作品等。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从事专业及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二)单位考核推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证件进行认真审查,经考核推荐,由单位汇总后集中申报。注册地在县(市、区)的非公有单位,到县(市、区)市人社(职称)部门申报。

  (三)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答辩。为客观全面的了解申报人工作业绩、专业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评审工作实行全员答辩。

  (五)专家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根据申报人所从事专业,从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由专家组结合答辩情况和评审条件进行材料审查、评议及大会表决等形式进行。

  (六)审核批准。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通过;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个月,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