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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法学杂志
Medicine and Jurisprudence
- 主管单位: 泸州医学院
- 主办单位: 泸州医学院 中国卫生法学会
- 影响因子: 0.41
- 审稿时间: 1-3个月
- 国际刊号: 1674-7526
- 国内刊号: 51-1721/R
- 发行周期: 双月刊
- 邮发: 62-335
- 曾用名:
- 创刊时间: 2009
- 语言: 英文
- 编辑单位: 《医学与法学》编辑部
- 出版地区: 四川
- 主编: 程文玉
- 类 别: 医学教育与医学边缘学科
- 论文标题 期刊级别 审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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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和非外伤性胰腺炎的病理形态学鉴别
对现有医学文献资料进行分析表明:法医鉴定学并没有对外伤和非外伤引起的胰腺炎中胰腺组织病理形态学改变、钝器所致机械性损伤和各种胰腺疾病导致的胰腺形态学改变进行充分的研究.本文拟通过对胰腺血管、神经以及腹腔神经丛的研究,找到有助于鉴别外伤和非外伤性胰腺炎的新的病理形态学依据,并因此对死于外伤性胰腺炎、非外伤性胰腺炎以及Ⅱ型糖尿病的40具尸体进行解剖,并观察胰腺、腹主动脉及其分支、腹腔神经丛的组织形态学改变,结果表明:当死亡病例有腹部外伤时,胰腺血管和神经组织的病理形态学改变较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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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中损害补偿机制探讨
治疗疾病的新药上市前要经过实验研究及临床试验两大阶段,许多国家还对临床试验研究作出严格的规定.而我国对受试者权益保护及遭受损害后的补偿措施却规定不明、责任不清;受试者为了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承担着难以预见的风险,但他们得到的利益和受到的损害却严重失衡.本文就此作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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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患者拒签手术同意书的对策探讨
近年我国发生了多起紧急情况下患者拒签手术同意书的事件,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患者不信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理解医方拟采取的医疗措施的必要性,不理解甚至误解手术同意书.针对此种情况,应从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赋予医师特殊干预权两方面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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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及其实现研究(三)——我国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实现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目前,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实现十分艰难,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四个大的方面:一是来自于医学本身的专业性,这种专业性使绝大多数患者难以真正知情;二是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不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情形或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素养,很难有效告知;三是患者自身认知能力存在差异,在医务人员积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部分患者也难以真正理解;四是知情同意权与保护性治疗之间缺乏平衡点.本文主要论述了在此背景之下,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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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男性性权利行为的犯罪化研究
随着人们性观念的解放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发展,对男性的性侵害案件大量出现.侵犯男性性权利行为严重损害了男性的身心健康,容易引发被害人实施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由于我国对侵犯男性性权利行为存在立法纰漏,导致司法实践对此保护缺失,故基于现实需要和将来预期,侵犯男性性权利的行为应视为犯罪.对这一行为入罪可以从古代立法、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相关立法寻找借鉴,从我国当前刑法获得依托,从罪名、罪状、构成要件、刑罚等方面将侵犯男性性权利行为纳入刑法框架,以更好地维护男性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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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权与生命权的较量——从两起真实案例谈起
围绕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两个孕妇两种命运.本文从案例分析出发,提出悲剧发生的原因在于对知情同意原则的错误解读;提出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不仅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更是知情同意权的核心理念,而见死不救是反人道的行为,是对知情同意权的真正违背;认为当知情同意权与生命权发生冲突时,应当首先满足生命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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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挂号费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法律性质探析
医疗挂号费作为一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被各大医院广泛采用,但其法律性质却鲜有人去研究,这造成了人们对挂号费性质的误解和增加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本文拟从挂号费的定义界定入手,继而分析挂号费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法律性质,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挂号费宜定性为证约定金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应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建议,以期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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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中医师多点执业的法律探讨
医师多点执业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发展、试行阶段,是我国新一轮医改的重大举措,是关系我国公民健康安全、缓解人民群众就医难、提高医师待遇、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提出和国外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出发,对医生多点职业进行法律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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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的类型和模式探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了多条措施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将参与到公立医院改制当中.本文归纳了现有的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的几种类型和模式,并对这几种类型和模式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简要分析,为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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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探析
我国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医师可以“多点执业”,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无疑这一改革是有益的;然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还很不成熟,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将面临法律、体制、管理等多方面的挑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从社会、医师、患者三方面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优势进行分析,并针对医师多点执业在实施中的相关问题从医师多点执业的准入、法律、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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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其对策研究
医疗废物是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塑料、纤维、棉签、橡胶、手术切除物、玻璃器皿等废弃物.由于其携带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医疗废物容易成为二次污染的源头.随着我国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人们环保卫生意识的不断增强,如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但作为与人们生活和就诊密切相关的基层医疗机构,却存在医疗废物处理体系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监管不严格等问题,这容易导致环境污染、人民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现状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试图为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医疗废物处理难题和完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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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宝宝”事件引起的行政处罚相关思考
曾引起网络热议的“徐宝宝”事件,在后续的行政处罚中存在一些瑕疵.本文试从行政处罚决定主体、调查主体和处罚程序三方面分析该事件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对我国行政处罚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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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临床用药安全立法的必要性
临床用药安全管理是医疗机构药学工作模式的新转变,对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临床用药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种种缺陷,致使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层出不穷的临床用药安全问题.因此,亟需建立我国专门的临床用药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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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早期胚胎的法律地位
人工辅助生殖和克隆技术均可以产生体外早期胚胎,但两种体外胚胎都处于囊胚阶段,不具有任何人的组织、器官和结构,因此不具有人的主体资格.但是,因为体外早期胚胎具有发育成人的全部基因,是特殊的物,在物格制度里拥有高的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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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条例》的完善建议
《中医药条例》经过多年的实践运行,其不足之处逐渐显现:某些法条的阐述不够明晰;诸多重大问题、重要制度没有提及或论述不够突出;某些法条阐述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多个专业术语的基本概念不明确.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对《中医药条例》的完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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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纠纷调解模式之选择
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调解被认为能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发挥良好的作用.在我国现有的三种医疗纠纷调解模式中,相较于法院调解模式、行政调解模式而言,属于民间调解范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模式在专业性、中立性、公信力、可及性和有效性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模式应当作为我国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当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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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完善与构建
我国现行的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提出的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法院诉讼三种.尽管步入了法制轨道,但由于设计上的缺陷,这些途径并未得到有效运用.为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医疗纠纷,在完善现有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同时,也应着力拓展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仲裁等多种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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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主体研究
《侵权责任法》在对缺陷医疗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和责任主体的规定中遗漏了缺陷医疗产品的经营者、运输者和仓储者等第三人.当医疗产品生产者不具有清偿能力时,医疗机构就成为了唯一的赔偿责任人;而医疗机构没有赔偿能力时,受害人则得不到赔偿.这一立法缺陷应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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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透视——基于餐桌到国家安全的视角
中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已波及到我国整个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乃至威胁到我国政治安全和国家安全.本文从餐桌到国家安全的维度,从食品产业链到食品监管体制的视角,指出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企业盲目扩张、忽视产业链条管理等原因加剧了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不对称加剧了公众的质疑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扩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处理食品安全危机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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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效果分析与反思——基于消费者的视角
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对监管执法的认可程度如何,是评价监管执法绩效的重要指标.本文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从消费者的视角揭示《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以及北京市监管体制改革后消费者的信心、态度产生的变化,并以此反思监管执法的理念基础和制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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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综述
2011年5月7日,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医事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来自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泸州医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编辑部、《医学与法学》编辑部、上海市法学会、山东省法学会等机构的近40位学者,围绕着我国医事法的现状与未来、医疗损害责任、患者权利保护、医疗科技与医事法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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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改进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学之探索
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教育存在着目的和手段之间的矛盾.如何在法学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的条件下,达到培养合格医学人才的目标,是一个应当正视的问题.本文认为可通过科学制定教学目标、调整卫生法学课程性质、合并《法律基础》与《卫生法学》教学、优化师资队伍等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